辣评丨燃气“安全阀”必须拧紧

■ 张忠德

近日,梅州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通报7起城镇燃气违法典型案例。(详见《梅州日报》12月5日4版)

燃气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丝毫不能放松。此次通报查处的7起典型案例涉及燃气经营、产品标准、危险货物运输、钢瓶检验、储存条件以及合法来源等多个方面,充分说明了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形势依然严峻,提醒我们必须时刻拧紧燃气“安全阀”,筑牢生命“安全线”。

对城镇燃气违法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旨在充分发挥典型执法案例的示范、警示、指导作用,推动形成燃气行业严管高压态势,进一步规范燃气经营市场秩序,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从这7起典型案例来看,部分企业和个人为了眼前利益,不顾安全隐患,违法违规经营燃气,严重威胁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此,我们必须严厉打击,依法依规查处,切实维护燃气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利益。

拧紧燃气“安全阀”,首先要从源头把控,加强燃气经营管理。职能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严把燃气经营许可关,加强对燃气供应站的管理,严查非法经营行为,从源头上杜绝非法经营带来的安全隐患。同时,加大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燃气具产品的查处力度,确保消费者使用合格的产品,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要加强燃气运输环节的安全监管,对于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确保燃气运输安全。此外,还需加强对燃气储存、使用环节的监管,严禁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杜绝事故隐患。

拧紧燃气“安全阀”须成为社会共识。广大燃气企业和从业人员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高燃气安全管理水平。消费者也要增强安全意识,合法合规使用燃气,掌握一定的燃气安全知识,共同筑牢燃气安全防线。

编辑:林晓萍

审核:陈显东

(作者:张忠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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