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评丨“放生”米面油,“忽悠”谁呢?

■ 麦 芒

26日,在湖南长沙,网友发视频称两女子“将米面油和牛奶倒进湘江放生”,此事引发关注。对此,网友纷纷表示:“不能理解。”“放生水也就算了,米面油算是污染水源吧。”有网友直言:“有那钱给孤儿院捐点吃穿用的不是做善事吗?怎么就非要干这种损人不利己的烂事呢,不怕遭报应吗?”

“放生”米面油,“忽悠”谁呢?米面油没有生命,它们的“前世”稻谷、小麦、花生才会孕育生命,要“放生”也得放生稻谷、小麦、花生才对,这两女子却煞有其事“放生”米面油,无知得令人可怜。更何况,将米面油倒进江河,暴殄天物不说,这些东西腐烂变质后会污染河水造成鱼虾死亡。从这个角度来说,这两女子不是在“放生”,而是在“杀生”,她们想“赎罪”却更添“罪孽”,实属“造孽”。

“放生”是宗教术语,即赎取被捕之鱼、鸟等生物,放于池沼、山野之中。近年来,一些人抱着“赎罪”“积功德”目的去放生,但由于缺乏基本常识和辨识能力,无法辨别放生的东西对本地生态有利还是有害。于是乎,有生命的毒蛇、黄鳝、鳄龟、鳄雀鳝等,无生命的牛奶、酵素、矿泉水等,都被一些所谓的“善男信女”放生到了不该放生的地方,有的造成生态破坏,有的造成社会恐慌。2020年引起广泛关注的常州“徐某非法向长荡湖放生外来物种生态环境损害案”中,当事人徐某在长荡湖放生2.5万斤鲶鱼,不料鲶鱼不适应湖水温度大量死亡,渔政部门累计打捞出死鲶鱼2.02万斤。徐某放生的鲶鱼系革胡子鲶,是外来物种,生长速度快,繁殖能力强,一旦入侵成功,将对长荡湖水生态系统造成重大损害。徐某被重罚,加上购买鲶鱼款,她在这场放生“闹剧”中付出20多万元的代价。

人生最悲哀的事,莫过于感动了自己却恶心了别人。心存善念放生是好事,但因“放生”而徒增“罪孽”,只会让人恶心。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因此,任何人对于放生这件事都要小心谨慎,必须搞清楚食物链之间的关系,看看自己想放生的东西是否适合放生,以免因无知而杀生,以免因乱放生而获罪。

放生的人不一定善良,善良的人不一定放生。真正的行善积德,应该是心存善念,力所能及地帮助弱者,而不是大张旗鼓地表现在表象上。任何哗众取宠和增加罪孽的“放生”,都是耍流氓,徒增笑耳,广大信众切莫任性而为之。

编辑:林晓萍

审核:陈显东


(作者:麦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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