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双玲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命名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公告》,其中我市平远县榜上有名。(详见《梅州日报》10月30日1版)
良好生态环境既是自然财富,也是经济财富,关系经济社会发展潜力和后劲。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培育一批示范样本,形成具有借鉴意义的有效模式,无疑有利于进一步形成典型引领、示范带动、整体提升的良好局面,对区域绿色转型发展起到积极的激励作用和辐射带动效应。
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当前我市正积极推进实施绿美梅州生态建设“八大工程”,逐步将绿美梅州美好蓝图转化为“实景图”。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是一场包括发展方式、生活方式、治理体系等在内的深刻变革,需要系统化、有序化推进。一方面,必须保持战略定力,以创建规划为蓝图,科学组织实施,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棒接着一棒干。另一方面,要注重各地在资源禀赋、发展阶段、区位条件、功能定位等方面存在的差异,避免生搬硬套、机械复制,需充分结合自身优势,因地制宜探索符合自身条件的发展路径。
绿美梅州,为我们打开的,不仅是一幅令人心仪的美好生活图景,更是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全新格局。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是发展重任之托、大势所趋。我们要持续打好“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和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最高认识、最实举措、最强合力持续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守牢生态安全底线,打造更高品质的生态环境,努力绘就“天蓝地绿水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画卷。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也是我们每个人的幸福靠山。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是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奖章”,也是实现保护和发展双赢的“绿色奖杯”。全市上下要锚定目标,全力以赴,切实把创建责任担起来,把创建力量聚起来,以实际工作成效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梅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编辑:林晓萍
审核:陈显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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