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忠德
近年来,平远县差干镇注重发挥乡村人民调解员、退休干部、先进党员、致富能手等人员的带头作用,鼓励他们加入“法律明白人”队伍,采取“村‘两委’+法律明白人”的方式,确保每个村基层党组织、村“两委”队伍中均有“法律明白人”。据了解,2022年以来,全镇共培育了28名“法律明白人”。(详见《梅州日报》7月30日3版)
平远县差干镇通过组建和培优“法律明白人”队伍,充分发挥他们在基层“通民情”的优势,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实践证明,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是健全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有效途径,也是乡村普法的一个好样板。
助推乡村振兴,法治根基必须要夯实。从现实和长远看,在农村培育一批“法律明白人”,对于将依法治理工作下沉到基层,切实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具有重要意义。有了“法律明白人”,就可以通过他们对更多的村民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普及,这样不但村民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了,而且也有利于法治乡村建设。
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不仅要形成机制,还要创新培训方式。比如,针对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多、在家培养对象平时忙于工作,在处理自身事务中难以做到步步跟进学习等“召集难、培训难”问题,可以通过在线直播方式进行培训,不仅扩大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培养覆盖面,而且能有效提升培养质量。另外,可以采取法律法规政策专题宣讲、模拟法庭、旁听庭审、以案释法等形式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提升他们的法律素养,激发他们在法治乡村建设中的“源动力”。
法治乡村建设需要更多的“法律明白人”。期待各地推广“法律明白人”的好做法,激励、调动广大“法律明白人”的积极性,合力推动构建乡村建设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基层善治新格局。
编辑:林晓萍
审核:陈显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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