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苑广阔
近年来,养宠物狗的市民逐渐增多,街道、公园、小区等场所时常可看到爱狗人士带着狗狗溜达活动。与此同时,个别不文明的遛狗行为也给市民带来困扰。近日,有市民向本报《民生一线》栏目反映,梅江区聚文路一带经常出现一名女子,其遛狗时任由狗随地排便,影响路人行走和市容市貌。(详见《梅州日报》7月21日4版)
文明养犬不仅体现一个市民的文明素质问题,而且和一个城市的文明水平、文明发展程度息息相关。如果不能坚持文明养犬,包括饲养明令禁止饲养的大型犬、烈性犬;不给犬只打疫苗;遛狗不拴绳;任由狗狗在公共场所大小便不予清理等等,则不但成为城市文明的破坏者,折射了犬只主人文明素质的低下,而且在很多时候,也极有可能害人害己。
围绕文明养犬,不少地方出台了专门的管理规定,就是希望通过把文明养犬问题制度化、法治化,消除不文明养犬现象,然后通过常态化的管理,严格规范市民养犬行为,营造文明的养犬环境,实现市民养犬的“长治久安”。现在问题是,一些地方有规定得不到落实和执行,违反规定也得不到有效的处理,才屡屡酿成一波又一波的舆论事件。
对不文明养犬行为,我们要坚决说不。犬只作为人类的陪伴动物,完全禁止饲养并不现实,但是对于养犬者来说,一定要明白,犬只终究是动物,不能因为饲养动物而危害其他人的利益。这就是政府相关部门严禁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原因,因为在一些特定条件下,它们可能会攻击人类,危及民众生命安全。而且其狂犬病的危害,我们都有所耳闻,一旦被携带狂犬病病毒犬只咬伤,被咬者没有及时注射疫苗的致死率几乎是令人恐怖的100%。
让文明养犬成为一种习惯,宣传教育、严格执法、公共服务“一个都不能少”,需软硬兼施、内外兼修。相关部门有必要通过严格的管理,消除这些不文明养犬行为和现象,对于一些不文明养犬的行为,按照相关的法规条例,该处罚就处罚。但我们更希望养犬人能够加强自觉自律,严格按照各项管理规定,文明养犬,呵护文明。
编辑:林晓萍
审核:陈显东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