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程绍德
7月17日,我市召开防溺水工作视频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判当前防溺水工作形势,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举措,切实提高防溺水安全管理工作水平。(见《梅州日报》7月18日1版)
野泳溺水,可以说是暑期未成年人伤亡事故的“头号杀手”。据统计,我国每年有3万名左右的儿童死于溺水事故,其中农村儿童是城市儿童的5倍。因此,防溺水的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村。
为了保证孩子们暑期安全,我们看到,每当夏季特别是暑假来临,各级有关部门都会组织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甚至安排专人对重点水域进行巡逻,要求家长加强学生安全监管。尽管如此,因为野泳导致的溺亡悲剧依然时有发生。很显然,在防范未成年人溺水的事情上,仅仅依靠“堵”并不是好办法。毕竟,爱玩水是孩子们的天性,而且游泳也是孩子们应该掌握的一项技能。事实上,如果孩子们真正掌握了游泳的技能,懂得在什么样的水域里游泳比较安全,知道遇到危险情况时该怎样处理,相信就不会随随便便去野外危险水域游泳,也不会有那么多的溺水事故发生了。
农村地区河流、池塘、湖泊等自然水域众多,但真正能给孩子安全游泳的场所却很少,因此溺水事故防不胜防。针对这种情况,很多地方改变思路,纷纷采用“疏导式”策略防溺水,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比如,肇庆市广宁县就以古水镇为试点,因地制宜推广“一村一爱心泳池”建设,免费对乡村孩子开放,并且安排专人防护、救援。如此,不仅有效预防青少年儿童游野泳,避免发生溺亡事故,还能丰富他们假期生活,从源头上堵住防止青少年溺水漏洞。
防止青少年野泳溺水,苦口千言不如实事一件。乡村地区面积广大、水资源丰富,并不缺少自然条件适宜的游泳场所,适当加以改造,就可以让孩子们在安全的环境里尽享游泳的乐趣,这也是最务实管用的防溺水举措之一。当然,游泳场所最重要的是安全和卫生,聘请专人防护、救援等是必不可少的,同时严格把关游泳池水质卫生安全,保障孩子们在游泳池中的身体健康,真正把这件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编辑:林晓萍
审核:陈显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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