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都议事厅丨推进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常态化

■ 邱发平

据报道,7月18日,市“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印发《关于选荐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的通知》,决定面向各地各行各业选聘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组建公众监督队伍参与校外培训治理。《通知》对选荐范围、资格要求、主要任务、聘任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

组建校外培训公众监督队伍,有利于拓宽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监督渠道,形成全社会参与监管并广泛支持校外培训治理的良好氛围。特别针对校外培训隐形变异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织密监督网络,健全监督体系,发挥好社会各界的力量,群策群力抓治理,也是持续推进“双减”政策落地见效的有力举措。从我市选聘的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的人员结构来看,由行业领域内的专家、代表组成,对政治思想觉悟有高要求,要热爱教育事业,懂得教育事业,而且具备专业的知识和素养。这对及时发现和解决校外培训治理出现的共性困难和问题、强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具有专业优势,进而能提供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主要任务是深入调查了解校外培训治理的实际情况,可以掌握详细的资料信息,为主管部门提供决策参考,同时更可以从政策法规的层面推动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运营,构建起规范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助力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也能更好地满足学生家长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帮助他们享受优质的教育培训服务,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双减”工作是关系民生的重点工作。全面提升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水平,规范校外培训市场秩序,营造让群众放心、安心、舒心的校外培训消费环境,需要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织密监管网络,提升监管效率。积极研判校外培训隐形变异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校外培训机构恶意抬高市场价格、盲目收费等问题,加强协调联动、协同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惩重罚,形成警示震慑,健全综合治理机制,提升治理效能。推行黑白名单和负面清单制度,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推动校外培训市场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针对一些监管盲点,开展系统调研,应充分发挥好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的作用,在组建、管理、服务上下功夫,优化履行校外培训社会监督职责,建立并实施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基本工作机制,定期述职、评价考核、表彰奖励及补充退出机制等,推进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常态化,让社会监督员成为规范校外培训市场的重要力量。

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同时,也应进一步提高学校作业设计水平、课后服务水平和课堂教学水平,拓宽课后服务资源渠道,从根本上解决“培训热”问题,不断巩固深化“双减”工作成果,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

编辑:林晓萍

审核:陈显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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