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座丨知识产权值得被尊重,应该被保护

■ 刘燕花

日前,梅县区法院审结一起伪造品牌香烟注册商标标识烟盒案,被告人凌某犯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8万元;被告人张某犯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5000元。(详见《梅州日报》7月3日4版)

商标权是企业或个人为商业目的而智力劳动创造的专有性成果,它属于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不容侵犯。说起知识产权,其实它并不高深莫测,而是早已融入民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如对于随手拍下的一张美丽风景照、写下的一篇“稚嫩”小作文,作为主人翁的作者,就拥有知识产权。我们可以是知识产权的创造者,但更多的时候,我们是知识产权的受益者,如知识产权让我们出游有了高铁、飞机、汽车等多种交通方式供选择,让我们能品尝到不同色香味的秘制菜……知识产权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多姿多彩,更加高质量发展。

知识产权值得被尊重,应该被保护。知识产权是权利人的智慧结晶,每一个作品后面都凝聚着夜以继日的艰辛探索。尊重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是激发创新的最大“驱动器”,它能让权利人更有获得感和成就感,使其更加活力满满、心无旁骛地投入到创造中,带来更多的智慧成果。我们要积极营造尊重知识产权、保护创新的浓厚社会氛围,引导全社会树立“百年磨一剑”的专注精神,摒弃“复制粘贴”走捷径的投机心理,让侵权人都能看到、并尊重权利人背后的辛勤付出,从而不想、不忍“伸手”去伤害。

知识产权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它们应该被保护。保护知识产权就是驱动发展,只有给予知识产权全面的保护,才能推动更多的知识产权得到高效应用,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从而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新动能,增进民生福祉。我们既要不断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让权利人有法可依,“腰杆”更直,又要加大对侵权人的惩治力度,建立全链条打击执法机制,用法律的威慑力让侵权人不敢“伸手”,不断传递出保护创新的积极信号。

编辑:林晓萍

审核:陈显东

(作者:刘燕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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