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剑锋
近年来,青少年夏季溺亡悲剧频频发生。前段时间,我市发生了几起溺水、溺亡事件。记者梳理发现,这些事件多数发生在野外开放性水域,甚至在明确禁止游泳的水域。(详见《梅州日报》6月15日4版)
数据显示,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只有保持严之又严、细之又细、慎之又慎的思想状态和工作作风,构建全流程联防联控体系,才能织牢织密防溺水安全防线。
为防范溺水事故,近年来,我市各地通过设置警示牌和防护栏、加大宣传和巡逻监管力度等方式织密野外水域“安全网”。即使如此,总有那么一小撮好奇心重、好动性强的孩子,不能充分意识到水的危险性,盲目或逞能亲水玩水,结果发生意外甚至溺亡,令人揪心。
时刻绷紧防溺水这根弦,要增强舆论宣传、教育引导的精准性、全员性和反复性,紧盯关键环节、紧扣时间节点,家校联动以漫画、童谣、视频等喜闻乐见的方式,用“血的教训”警示,将“危险地带”告之,把“朴实道理”讲透,让每个孩子都能真正长“记性”,筑牢思想之堤,摒弃侥幸心理,珍惜生命,远离危险水域。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高户外安全保护意识,避免未成年人发生溺水、动物伤害等事故”,从法治层面为防溺水划出了硬杠杠。于家长而言,在防溺水问题上,即便工作再忙、事务再多,也要绷紧安全之弦,把监护之责压得更紧压实;尤其是对留守儿童、特殊家庭学生等重点群体,要健全政府、学校、村(社区)、家庭“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切实做到防患未然。
防溺水心中有谱更要手中有招,关键要做到堵疏结合。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快普及游泳技能,以及“教科书式自救”、求助、报警方法。同时,要整合社会资源,加快建设一批学校游泳池和小区游泳馆,推动一批公共游泳场馆免费开放、社会游泳场所平价开放,为孩子清凉度夏提供安全场所。
编辑:林晓萍
审核:陈显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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