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鸣丨“浪费押金”对遏制餐饮浪费究竟有没有效果?

话题缘起:自助餐因不限量、随便吃,一度成为餐饮浪费的重灾区。5月9日,武汉市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率先在全市推行《自助餐反浪费管理员制度》,在辖区13个自助餐厅设置反浪费管理员,对食品采购、加工、用餐等全过程实施反浪费管理。武汉有的自助餐厅会按20元/人的标准收取押金。客人用餐完毕,由工作人员确认未造成浪费后,餐厅会将押金原路退回。这个“浪费押金”对遏制餐饮浪费究竟有没有效果?网友意见不一。


      “浪费押金” 是一种“餐前须知”

■ 吴 玲

“饿得扶墙进,撑得扶墙出”,这是不少人去自助餐厅消费的目标。然而,拿到的食品吃得完无可厚非,有的吃不完倒掉,就会造成浪费。采取“浪费押金”,就是对于那些不自觉的浪费者的预警和惩罚,这是一个不错的主意,对于反对餐桌浪费有着积极的遏制作用。

收取“浪费押金”并不是对消费者不信任,而是一种善意提醒。事先告知“有钱在先”,吃饭菜要按需取餐,不够再添,吃好为止,避免浪费。

“浪费押金”是一种“餐前须知”,是一种责任和义务的履约。就像时下一些单位的“门前三包”缴纳押金一样的责任前置,有了“浪费押金”在先,就有了责任担当,吃多少不浪费都要心中有数,先同自己的押金商量商量,避免“吃不了兜着走”而为浪费承担应有的责任买单。

近年来,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餐饮浪费现象日渐严重,其“舌尖上的浪费”触目惊心。虽然饭店餐馆的餐桌上都放有“崇尚节约、合理消费、反对消费”等提示牌。有些酒楼、餐馆在显眼位置还张贴了“文明用餐,节俭惜福”的横幅。但这些都不能让那些大手大脚的消费者领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道理,改变浪费的恶习。因为习惯性浪费并没有牵涉到个人的一点利益,所以浪费一点也不心痛。而“浪费押金”关乎个人切身利益,所以这个“紧箍咒”套得好,无论是公费或自费也好,都是一个厉行节约、反对餐桌浪费的好办法,值得推而广之。


收“浪费押金”并非智慧方式

■ 余明辉

反食品浪费工作方案明确,支持自助餐服务单位实施对消费者浪费行为适当加收费用。这被一些人认为是自助餐可以收取“浪费押金”。问题是,真是这样吗?笔者认为不然。

首先,在反食品浪费方面,消费者和商家有着相应义务。我国反食品浪费法明确了包括自助餐经营者在内的商家具有事前宣传、事中提醒、劝阻等义务。商家以反食品浪费名义收“浪费押金”,具有加重消费者义务、通过“浪费押金”减轻自身责任的嫌疑,是一种经营和消费的不公平。

更关键的是,不管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是价格法都明确,消费者具有公平消费和明白消费的权利,经营者有对经营商品或服务明码标价的义务,除此之外无权额外收费,消费者也有权拒绝缴费。自助餐厅收取“浪费押金”,无疑是一种明码标价之外的额外收费,尽管是暂时的押金,而且是以反浪费的名义,但仍掩盖不了其涉嫌违法的实质。

再说了,自助餐厅的浪费标准是什么?目前并无明确依据,收取的“浪费押金”是否退还执行起来难免会有随意性。如此,这一制度的严肃性又何在?况且,事实也证明,只要自助餐厅有足够反食品浪费动力,采取足够宣传、劝导,一样可以起到反食品浪费的效果,为何非要用“浪费押金”这一方式呢?

反自助餐饮浪费,收“浪费押金”非智慧方式。反食品浪费既神圣又艰巨,包括自助餐厅在内的餐饮场所是重要任务区,有些自助餐经营者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初衷无疑值得肯定。但要谨记的是,再美好的愿望也不能越线行事,不能以随意加大消费者义务为前提。否则,美好的初衷就可能变成一地鸡毛。

一言以蔽之,自助餐“浪费押金”可以休矣!

编辑:张爱飞

审核:陈显东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