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绍德
日前,蕉岭县广福镇叶田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学习村规民约 推动移风易俗”主题学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文明新风。(详见《梅州日报》3月31日8版)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其中乡风文明是重要组成部分。乡风文明就是要弘扬人人友爱、邻里和睦的乡村美德;乡风文明就是要提倡村民之间互助友爱的作风;乡风文明就是要不忘尊老、爱老、敬老的农村传统家风美德。只有乡风文明,广大农民才能生活得更加和谐、更加温馨、更加幸福。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这些年农村富裕了,农民们的腰包也是越来越鼓了。但是,在一些地方,乡风文明却并未与人们生活水平同步提高。比如,滥办酒席、薄养厚葬、攀比炫富、铺张浪费、家庭暴力、虐待老人、“黄赌毒”等不文明乃至违法乱象,在有些农村地方魅影依旧,严重破坏社会风气,同时影响到乡村振兴的进程。这些乱象没有绝迹,根源在于没有得到有效的限制和坚决的抵制。
村规民约作为乡村社会自我管理的规则,是村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共同行为规范,在规范村民行为、实现乡邻和睦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叶田村就积极创新基层治理,把村规民约作为助推乡风文明建设、实施乡村振兴的抓手。定规矩、立良俗、破陋习、扶正气,不断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以规立德滋养文明乡风,不断提升村民文明素养,促进乡村和谐健康发展,取得显著效果,做法值得推广。
乡村之美,美在文明;民风之正,正在村规。期待各地相关部门尤其是各个村委会,要充分认识到村规民约在村民自治乃至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并想方设法进一步健全和细化完善村规民约,打造出更多贴近生活、切合实际,有约束力、可操作性强,通俗易懂的优秀村规民约,并且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广大村民自觉遵守村规民约,使其真正成为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催化剂”。
编辑:叶惠玲
审核:陈显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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