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鸣丨为拉面“立法”有没有必要?

话题缘起:据了解,将《兰州牛肉拉面产业发展条例》列入立法规划的立法建议,已列入甘肃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调研项目,将由相关部门和单位抓紧推进立法调研、论证、起草等工作。为拉面“立法”有没有必要?有网友认为多此一举,也有网友认为很有必要——


为牛肉拉面“立法”并非多此一举

■ 丁家发

“兰州牛肉拉面”是甘肃的一张名片,具有较高的品牌价值、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而一个现实就是,“兰州牛肉拉面”大多数仍是沿袭传统的作坊式经营模式,处于小、散、弱的状态,可复制性差,牛肉面标准化、工业化生产及供应链建设仍未成形,很难形成规模化效应,品牌势能并未很好地转化为经济的增长引擎。因而,为兰州牛肉拉面“立法”,将有助于地方小吃形成规模化效应,保障和推动兰州牛肉拉面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

其实,为了提升地方小吃的品牌效应,近年来,天津、湖南、四川等地也相继推出地方特色小吃、传统美食的行业标准。如“天津煎饼馃子”“南京鸭血粉丝汤”“扬州炒饭”“兰州牛肉面”“沙县小吃”“柳州螺蛳粉”等,都推出了官方标准。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部门和食品企业意识到,制定地方特色小吃、传统美食标准,是实现品质化、品牌化、产业化的必经之路。甘肃则更进一步,专门为兰州牛肉拉面“立法”,从立标准到立法,其效力更高,不仅能有效保障兰州牛肉拉面的产品质量及安全,也可以逐渐形成规模庞大的产业链,进入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

当然,尊重传统与产业化,并不矛盾。为地方小吃立标准或立法,规范其质量、技术、标准体系,当地店铺、摊点和厨师依然可以“自由发挥”制作风味各异的传统美食;但如果产业化生产的话,就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标准来制作小吃产品,否则,就有可能成为“一盘散沙”,难以形成规模化品牌效应,立法也会沦为一纸空文。


牛肉拉面不是立法的“盘中菜”

■ 木须虫

给兰州牛肉拉面产业发展立法,尽管不否认其保障和推动地方特色产业的善意,但本身是否严肃则值得商榷。说白一点,如果兰州牛肉拉面需要立法,那么北京烤鸭、陕西肉夹馍等那么多的地方美食是否也需立法?再者,这么细小的饮食产业发展需要立法,还有更多关乎国家重大战略、重要国计民生的产业发展岂非更有立法的理由?然而,事实则恰恰相反,即便是国家层面,制了很多产业政策,特别是重要产业的扶持政策,而在立法上针对某个产业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十分少见。

立法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需遵循“最少必要”的原则,即厘清公民权利、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公共安全、实施公共管理等方面,必须要立的规矩,具有普适性、基础性,而非是对所有社会关系、社会事务的“一刀切”,捡到篮子都是菜。

给兰州牛肉拉面立法,显然最缺少就是必要性,必然会造成资源浪费。至于保障和推动产业发展,最需要的是市场而非政府,更非立法。目前,兰州牛肉拉面已遍布世界50多个国家和地区,国内面馆超过50万家,年销售额粗略估计超过4000亿元,足见市场自洽的强大。

至于所谓的兰州牛肉拉面未形成比较统一的牛肉拉面质量、技术、标准体系,生产、加工、经营、服务等环节服务质量都缺乏保障,如何解决显然是市场命题而非立法的课题。首先,牛肉面本身是餐饮手艺,有很强的个性特征,再加上满足不同地域消费者的口味,都决定了制作本身需要一定的差异性,需要不需要所谓的质量、技术标准都值得商榷。

当然,地方特色美食的产业发展,地方的扶持也有必要。但扶持不宜将政策引导与公共立法混为一谈,更好的选择是善用政策撬动市场的杠杆作用,去引导行业组织、市场主体深化市场治理,共同做大做强做优“一碗面”。

编辑:叶惠玲

审核:陈显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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