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梅 萍
27日,我市通报近期查处的4起损害营商环境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深化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助推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详见《梅州日报》3月28日4版)
通报案例暴露出我市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法意识淡薄、政商交往不清,扰乱了市场公平秩序,损害了我市营商环境。对这些案件的查处,充分体现了市委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度重视,对损害营商环境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营商方能“赢商”。企业是否投资梅州、项目是否落地梅州,营商环境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谁的环境优,谁的服务好,谁就赢得先机。因此,在招商引资、服务项目落地投产的过程中,我们要始终秉持“主动办、马上办,办得好”的理念,大力推动“双百”政务改革,打破部门壁垒,打破条条框框,打破各种“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努力为企业搭“梯子”、筑“跑道”,为群众添便利、增实惠,以高效便捷、规范公正的优质服务,锻造“梅州事好办”的好口碑,吸引更多企业和人才“近悦远来”。
作风建设驰而不息。梅州呈现什么样的发展趋势,取决于各级政府部门付诸什么样的行动,广大党员干部展现什么样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各级党组织要扛牢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各级“一把手”要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用实干精神和实际行动推动工作加速推进、加快落实,努力打造“零投诉”机关和“无信访”单位。广大党员干部要凝聚“人人抓招商、人人优环境、人人转作风”的共识,对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事,顶着压力担着责任也要干;对阻碍、损害营商环境的事,坚决抵制,坚决不干。共同树起维护营商环境的“高压线”,进一步夯实梅州高质量发展根基。
狠抓作风建设要体现在刀刃向内的勇气和行动上。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中心,坚持问题导向,深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建立营商环境“通报制”、设立作风问题“曝光台”,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同时,依托“客都清风”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损害营商环境举报专栏,设立举报电话,畅通信访渠道,从严从快查处损害营商环境和扰乱市场秩序的违纪违法行为,以“硬监督”推动优化营商“软环境”,护航梅州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
编辑:叶惠玲
审核:陈显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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