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丨推进电梯加装工程需疏堵结合

■ 刘燕花

梅城梅园新村邮电宿舍E2栋业主曾因对加装电梯方案意见不一而闹到法院,支持加建电梯的业主要求反对方排除妨害。梅江区法院庭审认为,涉案楼房加装电梯事宜可在室外加装得到实现,相比室内加装更安全可靠,考虑到公共安全,应优先选择室外加装电梯为宜,最终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裁决结果出来后,吴叔等业主觉得法院说得对,安全第一,于是选择了室外加装电梯方案。目前,该栋住宅电梯加装工程正在动工。(详见《梅州日报》3月14日6版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众望所归的民生工程,是不可阻挡的新趋势新需求。自2018年起,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就连续五次被写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今年的全国《政府工作报告》也再提及“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和危旧房改造”。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民法典》更是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双四分之三同意”。

小电梯,大民生。“刚需”的“悬空老人”、残疾人等,对给自己居住的老楼加装电梯可谓望眼欲穿。但在现实生活中,加装电梯这一便民利民惠民的民生工程却常因住户意见不一而卡壳。搁浅该民生工程的最大“拦路虎”在于低层住户,他们普遍认为加装电梯“有百害而无一利”,会带来采光、通风、噪音及房屋贬值等方面的损失。换句话说,加装电梯最大堵点、难点,就是业主利益诉求多元、意见难以统一。高层住户有权申请加装,低层住户的诉求也应被倾听,这就考验基层社会治理的“智慧”。

好邻里胜过春风十里。加装电梯需要邻里同心,更需要职能部门努力做好这项民生工程的“助推剂”。一方面要用心用情做好“疏”的工作,社区干部、党员干部、热心群众和专业人士要做好“老娘舅”“和事佬”,善用其他地方和身边的成功案例厚植加装电梯的氛围,引导居民跳出固定思维,凝聚更多民心。另一方面,要善用法律和机制做好“堵”的工作,对于确实无理取闹,不服从法院裁决的,要敢于亮出法律武器。同时要持续完善项目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及时堵住风险漏洞,保障业主“上落安全”。

编辑:叶惠玲

审核:陈显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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