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对“炸街扰民”必须露头就打

■ 叶金福

11日,江苏南通高速交警查获一辆非法改装“炸街”轿车。10日晚,南通交警高速九大队接群众报警,一辆轿车在南通西收费站下高速行驶过程中发出巨大的轰鸣声,存在扰民行为。大队立即展开研判核查,于11日上午查获牌号为苏F1×××7的涉事车辆,并依法进行处理。

群众报警次日就查获“炸街”扰民车辆,南通交警的破案速度让人竖起大拇指。

众所周知,炸街就是驾车者既让车辆发出巨大的轰鸣声又驾车超速行驶。一些司机尤其是年轻司机,总以为在公路上或大街上炸街、飙车,就是有派头,显威风。因而炸街、飙车行为时有发生。这些“炸街者”“飙车者”往往无视交通法规,无视行人的生命安全,无视噪声污染,不管公路上或大街上有没有行人,一发动车子就加大油门,把车子开得飞快,有时还把喇叭摁得震天响。可以说,广大市民对“炸街扰民”行为十分反感,深恶痛绝。

笔者认为,对“炸街扰民”行为必须“露头就打”。一方面,交警部门要加大对“炸街者”“飙车者”的严惩力度。一旦发现“炸街”“飙车”行为,不妨通过“高额罚单”、列入“黑名单”,甚至追究“法律责任”等多种处罚手段,让“炸街者”“飙车者”付出应有的代价,倒逼其遵守交通法规,不敢再肆意“炸街”“飙车”。另一方面,交警部门应加大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让每一位司机朋友知晓“炸街”“飙车”也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从而自觉杜绝“炸街”“飙车”行为,学会文明开车。

文明驾车从我开始。希望每一位司机朋友,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也为了社会的安宁,坚决杜绝“炸街”“飙车”行为,争做一名讲文明、有素养的好司机。

编辑:叶惠玲

审核:陈显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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