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丨直播“约架”非儿戏 主播被罚并不冤

■ 徐林生

2月22日,某直播平台账号“马蝎子”和“马文强”在直播PK中“约架”,甚至出现言行低俗、亮管制刀具等违法违规行为,在网络上造成不良影响。2月23日,青海西宁市网信办对两名网络主播进行了约谈,对违规行为人马某海、马某元封禁直播权限60天,并要求公开致歉。

经查,“马蝎子”和“马文强”2人为博取眼球、吸粉引流、营销炒作,在直播及直播PK中,故意编造双方紧张对立情绪以及“马蝎子”上门找“马文强”约架的假象,误导、吸引大批网友围观,直播间观众最多时达3500余人,且直播期间存在贬损谩骂、肆意挑衅、言行低俗、亮管制刀具等违法违规行为。

上述两位主播辩称,他们直播“约架”是假象,只是炒作而已。但是,西宁市网信办仍然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对他们处以封禁直播权等处罚,值得肯定。

法治社会,线上线下皆有法可循。主播直播PK“约架”,其实与线下街头混混“约架”性质并无二致,不管是炒作还是动真格,都是漠视规则、挑战文明底线之举,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理应依法惩处。

直播PK是在同一个视频直播平台上,一个主播发起对另一个主播的挑战,然后根据各自粉丝的打赏产生相应分数,在规定时间内分数高者胜出,失败一方将面临花样百出的惩罚。这种“玩法”比一般直播更具娱乐性、刺激性、互动性,主播也可更快“涨粉”。为了博眼球赚流量,一些主播不惜突破法治和文明底线,直播PK时丑态百出。

例如,山西吕梁交城县警方在某平台巡查发现,主播“李韶华”与“山西太原楞三”直播PK“落败”后,直接跳进户外茅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当地警方根据相关规定,依法给予李某华、张某警告并处罚款。

直播PK乱象具有较强的隐蔽性与随机性,传播范围和影响力也更加广泛,值得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务必保持高压态势,瞄准直播间最新乱象,重拳出击。值得一提的是,与以往大多靠网友爆料、举报不同,这次主播直播PK“约架”行为,当天被网警大队巡查发现。西宁市网信办于当天晚上接到公安机关移交线索,第二天下午即刻约谈、训诫涉事主播,并作出处罚决定。出手之快,令人称道。

编辑:叶惠玲

审核:陈显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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