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作新小学2026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公告
根据梅江区教育局《2026年秋季梅州市梅江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办法》(梅区教字〔2026〕23号)文件精神,2026年梅江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采用“分阶段进行、学校组织报名、统筹安排学位、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学校2026年秋季一年级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即2020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服务平台没有学籍信息且符合入读梅江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户口范围
凤尾社区、白马社区、梅龙社区〔原新中2、3队的居民小组的学子(新中二、三私房)〕、中心坝社区〔四横街以北(客都新村A、B、C区,电力新村、梅江教师村等),不包含金碧华府、书香华苑、市气象局、市残联、文玉幼儿园及上述单位以东、爱心路以南的范围〕、梅江社区〔新沙三巷以南(新沙三巷单号,梅新路31号以后〕的户籍适龄儿童;富奇路中(门牌为单号的47号以前、门牌为双号的28号以前)的户籍适龄儿童。(见附图)

三、招生计划
一年级开设7个班,共招315人。
四、报名流程
(一)第一阶段:受理本校招生范围内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报名。
1.受理对象
①学校招生户口范围内适龄儿童(2023年5月1日前户籍已在学校招生户口范围内的)。
②2023年5月1日后变更户籍迁入学校招生户口范围内的,且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户口范围内有合法所有权房屋的(不含公寓)适龄儿童。并根据相关政策科学合理为享受优待政策的各类人员预留学位。
2.本校招生范围内户籍适龄儿童报名需准备的材料:
①户口簿;
②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确无房产,需提供有效居住证明材料。
3.报名时间:6月8日08:30至6月12日17:00
4.报名方式:家长线上报名,报名网址或二维码将在“梅州市梅江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学校公众号中公布,请家长留意后续公告(务必扫码关注学校公众号)。
5.公布录取名单:经审核符合第一阶段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学校于6月17日在校门口公布栏公布。
(二)第二阶段:公布空余学位,受理非本校户口范围适龄儿童(含2023年5月1日后变更户籍迁入学校招生户口范围,但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户口范围内无合法所有权房屋的适龄儿童)积分入学申请。
1.公布空余学位数时间:6月17日,公布地点:作新小学校门口公布栏。
2.报名时间:6月18日08:30至6月23日17:00。
3.报名方式:家长线上报名(报名网址或二维码同第一阶段),学校线下收取、核验积分申请材料。
4.非本校招生范围内户籍适龄儿童申请通过积分入读学校一年级需准备的材料:
①户口簿(验原件,收户主页和适龄儿童页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②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确无房产,需提供有效居住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③在线上报名平台下载打印《梅江区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起始年级积分申请表》并签名确认,同时根据指标内容逐项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5.线下收取申请积分入读材料:
①时间:6月21日上午8:30-11:00
②地点:作新小学日新楼三楼电教室
③要求:现场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时验原件,收复印件)。
6.公布录取名单:学校于6月29日公布积分入读录取结果(公布地点:作新小学校门口公布栏),并将未录取且家长同意统筹安排学位的名单及申请积分资料上交梅江区教育局。
(三)第三阶段: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已向学校申请积分入读,未被申请入读的学校录取,且在报名平台中已同意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学位的适龄儿童将由教育部门根据分数就高、住址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辖区内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并由录取学校通知并公布录取结果。
统筹安排时间:7月31日前。
五、注意事项
(一)符合相关教育优待政策直接入读的适龄儿童,由相关单位收集名单后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根据相关政策进行线下登记和审核,无需在线上报名。
(二)港澳台及外国籍的适龄儿童报名,须按照《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指南》要求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区教育局线下申请,无需在线上报名。
(三)适龄儿童家长如果选择第一阶段报名,且已被报读学校审核通过录取,将不能再进行第二阶段报名。
(四)适龄儿童家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线上报名登记(除上级文件要求无需在线上报名的),线上报名登记时间先后不影响录取结果。逾期未在线上报名平台登记,学校视作该学生放弃该校入读资格。
(五)符合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条件的适龄儿童,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线上报名登记,如无法出具特殊情况证明,原则上一律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六)若适龄儿童家长在线上报名时填错信息,或想撤销报名,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对相关信息进行修改或撤销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撤销报名。
(七)学校对第一、第二阶段适龄儿童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如初审不通过,学校通过报名平台发送短信通知家长,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登录报名平台修改信息或补充材料,逾期未修改或修改后仍审核不通过的,视作最终审核不通过,将不予录取。
(八)适龄儿童相关报名信息务必真实准确有效,若在任一环节发现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形,一律取消其入读报名学校的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家长自负。
(九)材料填写不齐全或条件不符者不予录取。
(十)请大家关注我校微信公众号,及时留意有关信息的公布。

六、咨询电话
家长在报名过程中如有问题可电话咨询学校老师。
联系电话:0753-2247128
联系人:卜老师、钟老师、黄老师
七、监督渠道
为全面落实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要求,现公布梅江区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举报申诉受理渠道。
梅江区教育局举报申诉电话:0753-2196832
举报申诉邮箱:mjqjyj832@163.com
学校举报申诉电话:0753-2270698
学校举报申诉邮箱:mzzxtz@126.com
梅州市梅江区作新小学
2026年5月31日
编辑:张晓珊
审核:黄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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