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仁见智丨教师靠学生“涨粉”不可取

日前,湖南省教育厅印发《湖南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20条规定》,其中明确,严禁为追求升学率、优秀率、合格率劝导学困生放弃考试,严格管理流量明星进校园活动防范学生追星。另外,教师不得利用课堂和学生在网上“涨粉”“吸睛”。

我们常说,法无禁止则自由。还没有哪条法律法规禁止教师发视频、拍段子、直播带货、成网红,但是,教师的身份特殊,肩负公众的期待,不可能无拘无束为所欲为。所以,每一位教师都应清楚自己的“网界”:比如不能在上课时网络直播,影响课堂教学;比如直播时不能接受家长的打赏;比如不能利用学生为自己喜欢的明星应援等。

在学生心中,教师是权威的存在,很多学生都自觉地配合教师拍视频,对口型。如果个别学生感觉“被拍”不舒服,也不敢对教师说“不”。抖音上有位叫双双的老师,未经学生同意擅自进入寝室拍摄视频,侵犯学生的肖像权和个人隐私。更可恶的是,她甚至还利用学生引流,为自己的小号带货,把学生当作自己牟利的工具,被当地教育局勒令辞职。

对于教师利用学生引流,把学生当成“涨粉”“吸睛”的工具,新版的“20条”作出了明确的禁止。教师和其他人,在短视频的道路上行走,很容易受到流量的诱惑。当粉丝渐渐增多,就有了直播带货的欲望和冲动,就会走向教师职业道德的反面。

严管即是厚爱。湖南省教育厅对禁止教师利用课堂和学生在网上“涨粉”“吸睛”,并不是多管闲事,此举就是为了防微杜渐,警醒教师不要因流量裹挟而踩线越界,受网络蛊惑而违背师德、违反法规,成为教师中的败类。当然,如果教师凭借个人魅力或独特形象等方面而获得关注,意外成为网红,这样的网红教师身份,可以成为共享教育资源、传播教育理念、增进社会沟通的桥梁。

事实上,其他省份的教师也该为此警醒——教师将互联网和自媒体作为教育教学的辅助工具,这一点没问题;但如果将学生作为自己“涨粉”博流量的工具,这绝对不行!

(黄齐超)

编辑:廖玉芳

审核:黄宝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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