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5月24日,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招生暨学籍管理工作会议在市教育局召开。会议旨在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招生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的招生行为,平稳有序推进我市招生入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保障教育公平。市教育局副局长罗涤权,市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市直有关学校(含民办)主要负责人以及各县(市、区)教育局分管领导等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2024年全市中小学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要求,强调了招生工作纪律,明确了接下来招生工作的方向和重点。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与市教育局现场签订规范招生承诺书。
会议要求,全市教育系统一要切实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决不松劲。要充分认识做好招生工作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阳光招生意识,营造良好健康的招生氛围,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构建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招生机制,做到严抓到底、严守计划、严明政策、严格监督、严密防控,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全力整治违规招生,坚决确保教育公平。
二要全面梳理总结,肯定成绩,正视不足。近年来,我市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全面深化普通中小学招生制度改革,大力推行阳光招生,深化违规招生问题治理,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规范招生工作秩序,取得了明显成效。市及各县(市、区)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结合区域实际,出台了多项举措,助推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要准确分析形势,明确方向,狠抓落实。要全面开展义务教育招生排查工作,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等工作成果,保障特殊群体学生受教育权利,加强入学业务系统升级或建设。在普通高中招生入学方面,要严格落实“十个严禁”,不得违规跨地市招生,不得干预考生志愿填报,严格规范自主招生,遵守招生规定,严格确定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学校、具体项目、招生计划等,自主招生名额控制在当年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0%以内,并且必须在本区域范围内自主招生。
各学校要切实规范招生宣传,严守招生纪律,不得借助招生宣传违规招生,不得以高额物质奖励的形式争抢、招揽生源,不得随意承诺录取学生。校园开放日、“中招展”应以展示学校的办学水平、校园条件、管理制度和素质教育成果为主,针对学校育人管理、办学方向、教学安排、学校收费等问题进行解答,促进社会对学校办学情况的了解,为考生及家长填报学校提供优质服务。
四要严抓学籍管理,落实责任,全面规范。要强化学籍管理组织领导,加强学籍管理队伍建设,规范学籍管理工作程序,规范转学行为,建立长效机制。要严格按照“一人一号、不漏一人”“籍随人走、人籍一致”的要求,规范新生学籍注册,以及学生转学、升学、毕业等工作。要严格审核学籍异动,加强对转学、休(复)学、退学等学籍异动情况的审核,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以及公办普通高中违规招收复读生等现象。
此外,教育督导部门要对县域内学校招生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工作问题突出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且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根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广东省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启动督导问责程序,严肃追责问责。民办学校存在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减少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文、图/梅州日报记者:吴海清
编辑:黄炜明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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