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日前,省教育厅公示了新一轮全省依法治校示范校遴选认定对象,经组织推荐申报、专家组会议评审和实地核查、集中评议等程序,认定广东实验中学等188所学校为全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其中,来自我市的兴宁市第一中学、梅江区嘉应中学、梅州中学、广东梅县外国语学校、蕉岭县桂岭学校、丰顺县丰顺中学等6所学校名列其中。公示期为2024年4月7日至4月11日。
梅州日报记者:吴海清
编辑:黄炜明
审核:张英昊
掌上梅州讯 日前,省教育厅公示了新一轮全省依法治校示范校遴选认定对象,经组织推荐申报、专家组会议评审和实地核查、集中评议等程序,认定广东实验中学等188所学校为全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其中,来自我市的兴宁市第一中学、梅江区嘉应中学、梅州中学、广东梅县外国语学校、蕉岭县桂岭学校、丰顺县丰顺中学等6所学校名列其中。公示期为2024年4月7日至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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