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日前,我市印发《2024年梅州市预防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预防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着力在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层级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共防共治体系、狠抓末端落实上持续聚焦用力,不断提升各地主动预防学生溺水的能力水平,切实织牢织密防溺水“安全网”。
《工作方案》明确,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负责、失职追责,持续健全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家校联防的防溺水工作责任体系。通过开展预防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和保障体系,强化各职能部门工作联动,完善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制度,提高我市校园安全管理水平。
根据《工作方案》,每年4月至11月为学生防溺水特别防护期。今年防溺水工作分动员部署、宣传发动、全面实施、总结提升四个阶段。我市将周密组织部署,坚持齐抓共管,强化宣传教育,建立应急机制,强化督导问责,坚持预防在先的履职主动性,定期分析研判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形势,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家长监护责任,建立健全防溺水防控体系,把防溺水各项工作措施抓紧抓细抓实,严密防范学生溺水事件发生。《工作方案》还明确了市教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等各个市预防学生溺水成员单位的工作责任。
梅州日报记者:吴海清
编辑:廖键
审核:张贝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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