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教育回归本源!我市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效初显,培训机构合规率 100%


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我市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以市长担任组长的“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由19个部门和8个县(市、区)组成的市“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形成覆盖校内校外的全过程全链条政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校外培训专项治理见成效。

目前,我市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注册且合规的校外培训机构有431家,其中学科类培训机构12家,非学科类培训机构419家,培训机构合规率100%,资金监管率100%。校外培训明显降温,作业总量明显减少,学生和家长总体负担正在逐步减轻。

校外培训明显降温,各学校课后服务活动丰富多彩,学生作业明显减少,孩子们乐享校园生活(吴海清 摄)

培训虚火大降温

“双减”工作是教育发展理念的回归,将促进教育实现去功利化、回归公益化,去应试化、回归素质化,去焦虑化、回归理性化,让孩子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然而,“双减”政策实施前,有些培训机构将“学得多”等同于“学得好”,为“参加课外培训”画了一个“取得好成绩、获得好未来”的“大饼”。一段时期以来,“出了校门就进课外辅导班”“校、家、校外培训机构三点一线”是不少中小学生的常态,这种现象不仅加重了学生的学业负担,危及学校教育的主体地位,还扰乱了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教育生态。

2021年10月,我市出台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提出将从严审批校外培训机构,全市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以及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从严查处违规培训服务行为,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逐步压减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严重问题的机构。

两年多来,我市多次召开市“双减”工作校外培训调度会,按照“依法依规、疏堵结合、分类引导、平稳有序”原则,全面压减学科类机构,遏制学科培训野蛮生长,努力让培训更好回归教育本源。

“双减”政策实施前,我市有180多家学科类培训机构,目前,我市对学科类培训机构已压减至12家,让培训虚火大降温。梅江区城北镇中心小学教师汤清也明显感到,学科类培训“冷”了很多。“现在严查未登记的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和违规培训现象,很多培训机构都被清退。而且目前学校提供的课后服务已经足以满足小学生的学习需求,不少家长也不再执着于给孩子报班。”

此外,我市还建立了资金监管制度,全市应纳入资金监管的431家机构已100%纳入,符合条件的机构100%在统一平台成功开通网上支付,实现购课、消课功能,最大限度保障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降低“退费难”风险。

监督管理亮利刃

11月8日,来自我市社会各界的30人被聘为梅州市首届校外教育培训社会监督人员。获聘以来,社会监督员们积极发挥“前哨”作用,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违规培训等问题线索,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

“接群众举报,你们这里存在违规补习。请马上停止!”近日,我市校外教育培训社会监督员对梅江区、梅县区范围内的托管机构进行了暗访,发现一些托管机构存在学科类补习的违规情况。监督员立马将该线索反馈给教育部门,教育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对违规托管机构进行了处理。

“从法律上来说,托管机构只是暂时托管孩子的食住,而没有学科类的培训资格,这类托管机构属于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的一种,像‘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以及各类挂羊头卖狗肉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是我们今年来严厉打击的对象。”市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科长冯伟介绍,今年,我市教育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发改、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出动895次,检查机构数4532家次,有力地打出治理培训机构的“组合拳”。截至11月底,全市共核处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11宗,形成了一定的警示震慑作用。

“双减”不是一味地压减培训机构,而是促进培训机构和行业有机转型。近年来,我市多次组织召开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批工作会议,印发了《梅州市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手册》,推动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批增量,引导无证机构合规化经营,推动全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工作。目前,全市培训机构呈正向有序、健康的发展态势。

为了规范预收费监管治理,做好风险管控维稳工作。我市多次组织全市校外培训监管骨干执法业务培训,强化各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预收费监管和财经纪律工作,加强监管校外培训机构不能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或单科目超过60课时的培训费用,并且一次性收费不能超过5000元,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负担。

校外培训“新生态”

谈起我市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带来的变化,家长曾祈秋女士说道:“感觉现在校外培训的乱象减少了很多,学校也经常发‘双减’政策文章,大家都更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作用,让孩子专注学校课堂教学,尽可能不给孩子增加学校教育以外的学习任务。”

近两年,我市接连出台《梅州市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三十条》等相关政策,明确了校外培训机构在办学资质、培训时间、师资队伍、培训收费等方面禁止事项,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设置了边界线,也为各级相关部门开展校外培训监管划定了基准线。

此外,我市还不断强化社会合力,构建了家校社协同育人“新格局”。通过媒体加强涉校外治理的政策宣传解读,办好家长学校,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育儿观和人才成长观,给家长和孩子心理减负,加大校外培训风险预警和事前提醒宣传力度。全面落实“白名单”、信息公开等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置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等问题,营造了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校外培训“新生态”。

治理工作带来的成效,也让不少学生受益。“自‘双减’实施以来,学校作业变少了 ,基本在学校就能完成作业,而且课后活动变多了,身边同学也比较少在外去报培训班,想学的项目学校都有。”梅江区城北镇中心小学四年级学生古琳岚说。

冯伟表示,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压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体责任,加快推进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批;强化部门联动,加快实现部门间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信息数据共享,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发挥家校社协同育人作用,营造“双减”良好社会氛围;加强机构办学指导培训和法律宣传,开展机构举办者指导培训;加强校外教育培训执法保障,配强人员力量,加强执法培训,梳理汇编校外培训执法指导文件,配齐执法装备,提高执法效能。不断巩固校外培训专项治理成果,维护好教育良好生态,为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本报记者:吴海清

编辑:廖玉芳

审核:廖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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