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印发实施方案 鼓励校外培训“先学后付”

日前,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联合制定了《广东省鼓励校外培训领域采用先学后付收费模式实施方案(试行)》,鼓励广大校外培训机构采用“先上课、后付费”模式(以下简称先学后付模式),力争通过五年左右的努力,全省各地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数量显著增加,校外培训从业人员风险意识普遍增强,校外培训机构经营模式得到显著改善。为了让市民更好地理解该政策的内容,本报记者针对省教育厅的相关解读文件进行了梳理。

梅城一培训机构学员在上积木搭建课。(熊志斌供图)

出台鼓励先学后付政策的原因及背景

据了解,“双减”政策实施以来,各地广泛推行预收费资金监管措施。在各地推进校外培训领域实行资金监管过程中,根据各地反馈的情况,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资金监管针对的是预收费(也就是“先付费、后上课”)的模式,需要以培训机构开设资金监管专户(对公账户)为前提。但目前全省各地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财务知识普遍比较匮乏,不少校外培训机构甚至通过个人账户来收款,我省各级监管部门正在纠正这些问题。

总体而言,我省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的水平还有待提高,仅凭预收费资金监管并不足以完全解决校外培训资金安全问题。另一方面,我省一些校外培训机构(例如梅州市的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已经实行了多年的先学后付收费模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能够有效防范化解退费纠纷和“爆雷”倒闭风险。珠三角地区也有一些培训机构正在尝试先学后付收费模式。在此情况下,省教育厅调研了部分采用先学后付模式培训机构的经营方式、经验做法,结合广东实际情况,决定在我省校外培训领域鼓励推广先学后付收费模式。

我省校外培训领域有两种收费模式

目前广东省校外培训领域有两种收费模式。一种是“先付费、后上课”的模式。这种模式的好处在于校外培训机构可以预收一笔大额的资金,便于后续安排教学计划,但不足之处是预收费金额较高,学生家长缴纳费用后资金监管比较困难,一旦出现问题将严重损害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另外一种是“先上课、后付费”的模式。目前我省部分地市、县(市、区)的一些中小型培训机构采用此类模式。在粤东粤西粤北县城里面,由于当地居民较为熟悉,一些培训机构采用的是“先上课、后付费”的模式。

梅城一培训机构学员在上编程课。(熊志斌供图)

近年来,不少培训机构制造焦虑、虚假营销,大肆通过虚假宣传等方式来招揽学生、收取费用,后面教学质量下降、试听与实际上课的老师货不对板等等,市民群众反映强烈、退费纠纷居高不下。是否采用先学后付模式,是检验培训机构教学质量的试金石,可以有效检验培训机构的教学质量和教育口碑。在具体执行方面,家长和培训机构可以自主协商,包括上多少次课再支付费用,典型的就是“上一次课、给一次钱”,培训机构可以将风险规避到最低。

有些培训机构可能会担心每次上完课都要联系家长缴费,沟通成本很高。根据我省部分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培训机构反馈的情况,在采用按次数缴费先学后付收费模式的情况下,机构会更加注重与学生家长的互动,学生家长对于机构的培训服务和沟通反馈普遍持正面的评价,学生家长与培训机构的黏性得以增强,学员续费情况良好。

公众可举报违法违规的校外培训线索

针对许多家长担心的,万一校外培训机构以所谓先学后付的名义,躲避监管怎么办?省教育厅解释道,我省所说的校外培训先学后付模式,指的是校外培训机构完全采用“先上课、后付费”的模式。从横向上看,指的是校外培训机构的所有课程、项目均采用了先学后付模式;从纵向上看,指的是某个培训项目的全部时间段之内,始终坚持上课在前、缴费在后(包括按次、按周期、按学期等),由学生家长在上课之后按照约定的渠道直接向培训机构支付培训费用。

凡是没有同时满足上述两个要素的其他任何模式,均不属于先学后付的收费模式,而是属于预收费用模式。预收费用模式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校外培训预收费的要求进行资金监管。另外,省教育厅规定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除了资金(收费)之外,其他方面(包括机构信息、从业人员、培训材料、收费价格等)均需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接受监管。也就是说不管是采用哪种收费模式,培训机构都要纳入监管范围,区别只是在于其中的资金和财务,检查和监督的要求存在差异。

此外,省教育厅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只能采用一种模式。校外培训机构自主选择采用先学后付或者预收费用两种模式之一,但是只能选择其中之一,不得同时采用或者混合采用两种模式,且采用其中一种模式后,应当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不论是哪种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监管部门都将对其依法予以处罚。近年来广东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陆续建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各级监管部门严肃处理了一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同时,省教育厅也公布了全省校外培训机构投诉举报的方式,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向教育部门举报违法违规的校外培训线索(含虚假的先学后付收费线索)。

本报记者:吴海清

编辑:廖玉芳

审核:廖爱玲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