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合印发通知 保障春季学校食品安全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各地有关部门保障春季学校食品安全。

《通知》要求,要坚决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压紧压实属地监管责任,落实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持续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指导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在开学前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加大对因受新冠疫情影响、较长时间停止餐食供应的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的指导力度,及时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隐患。

同时,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依规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留样等制度,规范加工制作过程,严控食品安全风险。指导学校设定招标门槛、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严格履行招标程序,建立健全校外供餐单位引进和退出机制。严肃查处学校及周边、网络平台等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还强调,要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提高师生健康素养。各地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深入开展反食品浪费宣传教育,培养学生养成勤俭节约、珍惜粮食的文明用餐习惯;指导学校建立防止食品浪费的监督检查机制;鼓励、指导有条件的学校配备营养指导员,发挥专业人员作用,提供均衡营养膳食;鼓励学校创建营养健康食堂;引导学生养成勤洗手、常喝水、多通风、勤锻炼、注意咳嗽礼仪等良好生活习惯。

《通知》提出,要倡导全民参与,提升智慧监管效能。持续推进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提质扩面,加快智慧监管赋能。鼓励家长委员会等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织密校园食品安全防护网。

记者:黄宝珠

编辑:廖玉芳

审核:廖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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