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我只是做了我该做的。这份荣誉对我来说是鼓励,也是鞭策,今后我还会尽己所能多做好事。”10月22日,梅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一行到蕉岭县,对见义勇为的代驾司机陈鑫豪进行表彰奖励。

表彰奖励座谈会在蕉岭县公安局召开,会上宣读了关于确认陈鑫豪见义勇为的决定,梅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刘俊岳向陈鑫豪颁发证书及奖励金。

据悉,陈鑫豪是蕉岭县新铺镇镇郊村人,今年32岁,从事代驾工作多年。今年3月9日14时许,他在蕉岭县中华大桥附近一小区大门口等客户,突然听见石窟河河堤边有人在大声呼救。他骑上单车迅速朝河堤驶去,远远看到一名身穿白衣的男孩落入水中,有热心群众朝河里扔救生圈。眼看男孩碰不到救生圈,在河面挣扎,身体快要沉没,情况十分危急。陈鑫豪立刻赶到河对面的河堤边,从中华大桥桥头附近拿上救生圈就跳入冰凉的河水中,快速游向落水男孩。
“当时也没多想,看到有救生圈就决定下水,先把人救上再说。”陈鑫豪依托救生圈靠近落水男孩,将救生圈套在他身上,然后推着他慢慢向岸边游去。最后,在岸上群众的协助下,男孩被成功救上岸,经赶到现场的医生救治后并无生命危险。
座谈会指出,陈鑫豪遇到突发情况时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巧用救生圈等设施成功挽救一条生命,用凡人善举传递社会温情,值得充分肯定。我们要大力宣传见义勇为事迹,增进群众对见义勇为的认知、认同与参与,激活新就业群体力量,筑牢群防群治安全防线。
图、文:梅州日报记者 李盛华
见习编辑:陈楷寅
审核:张英昊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