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关于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据气象部门监测预报,受“沙德尔”外围环流和弱冷空气共同影响,9月2日至5日,我县有较明显降水过程,面上累积雨量60~80毫米,局部150毫米左右,蕉岭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已于9月1日17时54分发布气象灾害暴雨IV级预警。
根据《蕉岭县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和会商研判,蕉岭县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决定于2026年9月2日10时30分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
县三防指挥部要求
各镇、各成员单位、各类防汛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规定,认真履职尽责,及时研判风险,按照职责做好本系统、本行业防御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要严肃三防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应急响应期间党政主要领导不能同时离开辖区,村“两委”干部必须回村居住。要加强监测预警预报和严格执行暴雨预警双重“叫应”机制。
各镇各相关单位要加强会商研判,结合本地实际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落实“三个联系”责任对接和特殊群体临灾转移“四个一”工作机制,以及开 展“空屋行动”“净山行动”“挪床行动”,提前把独居老人、留守儿童、伤残人员以及其他行动不便人员等特殊人群转移出来。
要加强堤防、水利工程、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城乡内涝、农田渍涝、道路交通沿线(高速公路、国省道、农村道路)、削坡建房、自建房(农村自建房、靠山建房)、危旧房、山区工棚、在建工地(含高铁在建项目)、隧道施工等重点部位及次生灾害风险防御工作和危险区域安全巡查。
要严格按照《蕉岭县镇村(居)三防预警响应和群众转移工作机制》,坚决果断提前转移危险区域群众,做到人员应转尽转、应转早转。要扎实做好各项防御措施,并提前向可能成灾的区域预置抢险队伍和物资,随时应对突发事件。同时按照“预案和暴雨防御指引”做好各项防御工作,要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快速准确报送灾情信息,及时有效开展灾害救助,最大程度降低灾害损失,全力以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编辑:廖键 李佳欣(实习)
审核:蔡颜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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