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高考期间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施飞行管控的通告
为了维护2026年高考期间各考点及周边区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县将在高考期间对辖区内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禁飞管控,并加强相关区域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段
2026年6月7日6:00——20:00
2026年6月8日6:00——20:00
2026年6月9日6:00——20:00
二、管控区域
蕉岭中学考点及周边500米范围内全部空域。
三、管控航空器类型
本通告所称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一般飞行高度在真高1000米(含)以下、一般空中速度200千米每小时(含)以下或者雷达反射面积2平方米(含)以下的航空器;包括有人驾驶轻型和超轻型固定翼飞机、有人驾驶轻型直升机、无人机、载人气球、飞艇、自转旋翼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等类型。
机关单位因工作需要操纵飞行的,请及时向县公安局报备,其他单位及个人一律不允许在管控时间及范围内操纵飞行。对违反本通告规定操纵“低慢小”航空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驱离、迫降、扣押等处置措施,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大群众在高考期间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
特此通告
蕉岭县公安局
2026年6月4日
见习编辑:陈楷寅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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