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蕉岭县2025年度河砂禁采的通告
为防止过度开采河砂,确保河流两岸堤防以及跨河、拦河和临河建筑物等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当前我县主要河道来砂补充量、水情、河势等情况,经我局组织相关技术部门勘查,研究决定2025年度蕉岭县河砂全年全县禁采(经批准实施的中小河流治理、水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需要清理河道除外,但其产生的河砂不得擅自作为商品外运销售)。禁采期间严禁在河道禁采区和未经批准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从事一切非法采挖行为,如有违反者,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蕉岭县水务局
2024年10月8日
编辑:黄炜明
审核:蔡颜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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