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伟杰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运洪、饶森健、陈苑娜、古育辉、张卫、丘志铭以及委员共24人出席会议。副县长张慧,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陈运华,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工委(室)、县府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负责同志,各镇人大主席,蓝坊镇2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政府关于2023年蕉岭县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县政府关于2023年蕉岭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有关人事任免的提请说明,审议人事任免事项,表决通过人事任免名单。
张伟杰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随后,新任职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蕉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4年9月29日蕉岭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黄伟忠为蕉岭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杨燕春为蕉岭县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黄永军为蕉岭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任命林淼英为蕉岭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何良发的蕉岭县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钟振涛的蕉岭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蕉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名单
(2024年9月29日蕉岭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温建文为蕉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蕉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
周铁军辞去蕉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9月29日蕉岭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蕉岭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因工作岗位变动,接受周铁军辞去蕉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蕉岭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并报梅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蕉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温建文代理蕉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
决 定
(2024年9月29日蕉岭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蕉岭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温建文代理蕉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梅州市人民检察院备案。
编辑:罗欢欢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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