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的法治课”!蕉岭“农村法治第一课”开讲啦~

 掌上梅州讯  近日,蕉岭法院新铺人民法庭庭长张彬洛走进广东(蕉岭)美丽乡村培训学院,面向三圳镇的镇村干部讲授了一堂“干货满满”的法治课,为活跃在田间地头、行走在山水之间的基层干部“充电蓄能”。

“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法’,其出台意义丰富、亮点满满,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财产经营管理、争议解决方式等重要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课堂上,张彬洛庭长围绕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从常见案件类型、村民自治过程中集中凸显的问题等方面出发,通过法条讲解、案例分析、互动问答的方式,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内部争议的解决、权利受侵害后的诉讼救济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解读。

现场气氛活跃,在场的镇村干部认真聆听、踊跃发言、积极提问,法官逐一进行答疑解惑,大家纷纷表示受益良多。“这堂法治课太受用了,让我们更加充分了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和运行规则,可谓有心又有料!”

“通过邀请法官为镇村干部授课,让干部们能精准了解新出台的法律条文,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运行管理。”三圳镇党委书记徐晓威表示。

据悉,近年来,蕉岭法院持续深化“一庭挂两镇”机制,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精准提供法律服务,以打造“行走的法治课”为契机,瞄准需求,因地制宜编制普法“菜单”,下沉基层一线,实现精准“灌溉”,着力打通新法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镇村干部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有效保障辖区和谐稳定,以法治赋能绘就和美乡村之景,服务保障“百千万工程”。

梅州日报记者:李盛华

通讯员:蕉法宣

图片由蕉岭法院提供

编辑:李舒宇

审核: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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