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蕉岭县华侨场一村民蓝某驾驶一辆粤M69028普通面包车,该车辆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无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装载有32箱烟花爆竹,从梅城非法运往蕉城方向。途经205国道被县交通执法人员截获。目前,车辆和非法产品分别由县公安部门、县应急管理局暂扣,涉案人员随即被传唤县公安局调查。

经讯问,蓝某如实交代了其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国庆中秋临近,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渐渐进入多发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县应急、公安、交通等部门加强联动,始终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压实部门“打非”工作责任,突出强化乡镇村组责任,落实网格化监管要求,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广泛公布举报电话,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严格管控烟花爆竹安全风险,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编辑:刘家豫(实习)张晓珊
审核:蔡颜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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