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回家后一定好好过日子,处理好夫妻关系、家庭关系,不辜负调解员的良苦用心……”近日,郭某与王某夫妻二人双手相牵一同来到蕉岭法院,向调解员表示感谢并递交了撤诉申请。
原来,王某与郭某网恋奔现后,于2014年7月登记结婚。结婚初期,双方感情尚可,后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争执。长此以往,王某对婚姻失去信心,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蕉岭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在征得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委托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在与当事人交流的过程中,调解员发现双方系自由恋爱,感情基础深厚,且矛盾并不激烈,有调解和好的可能,于是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
“这次是什么原因让你下定决心到法院起诉离婚?”
“你老婆起诉离婚,你有想过挽回吗?”
调解员从问题及对应回答中找出“症结”,中和双方意见,巧妙运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分别安抚双方情绪,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谅解,并以“话家常”的方式“面对面”与双方“唠嗑”,从法理、情理的角度引导双方倾心交流。
“小孩八周岁了,准备上三年级了吧?平时学习成绩怎么样呀?”
“这个暑假有没有一起带小孩去旅游呀?”
“对于你们离婚的事,小孩知道吗?有没有同你们谈过心?”
调解员通过让双方回忆生活里的甜蜜时光引发共情,进而引导双方正确看待处理家庭关系,保持平和心情和积极心态,避免家庭矛盾进一步升级。
“作为夫妻,在遇到问题时应当及时沟通,共同面对,互相理解……”经过调解员耐心的调解与疏导,双方的心结也慢慢打开,王某最终决定撤回起诉,也就有了开头的一幕。
“做调解工作不能端架子、摆样子,要真心实意地和当事人交心,跟他们拉家常,让当事人把我们当作自己人,倒倒苦水、诉诉心声,怨气发泄出来了,心结自然就好解了。”蕉岭法院诉前调解中心负责人如是说。
据悉,近年来,蕉岭法院以诉源治理为抓手,针对家事纠纷案件探索“话家常”诉前调和机制,把准“症结”,结合风土人情、生活情理进行调解,采用释法说理、教育感化等方式,有效缓和家事纠纷案件当事人的矛盾,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梅州日报记者:李盛华
通讯员:方静娜
编辑:林仪
审核:蔡颜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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