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中小学生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及模拟法庭揭牌!


掌上梅州讯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丰富青少年法治教育载体,大力创新青少年法治教育形式,3月30日,蕉岭法院与蕉岭县教育局共同举行“蕉岭县中小学生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及模拟法庭揭牌仪式”,蕉岭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林文建,县政府副县长张慧,县法院院长刘志平,县教育局局长徐金伟,县司法局局长傅建新,县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县教育局部分领导,“法润”普法服务队部分队员,蕉城镇中心小学师生代表参加仪式。

张慧指出,建立中小学生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是创新、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方式方法的重要举措,也是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的重要途径和有效载体。她强调,一要强化法治教育,树牢守法意识。要以中小学生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为依托,积极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二要创新教育方式,增强教育实效。要积极探索学用结合的法治教育方式,不断丰富教育载体、拓展教学内容,提升青少年法治实践教育的效果和水平。三要充分整合资源,发挥辐射作用。要整合利用实践基地的资源和技术优势,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在有一定基础的中小学设立示范性的“法治教室”,使之具备法治教育基地的基本功能,让法治教育走进校园、走进课堂,走进青少年心里。

刘志平表示,此次与县教育局谋划共建蕉岭县中小学生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及模拟法庭,探索“法院+学校”法治教育合作的新思路、新模式,有效推动“法院+”联动普法机制再完善、再发力,旨在升级“普法进校园”活动形式,协同推进“‘3+N’法治教育进校园”常态化,培养青少年学生法治素养,助推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刘志平院长指出,一要主动担当作为,加强协同联动。要持续丰富基地各项功能,加强与县教育局、县司法局等的配合,进一步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二要立足审判职能,教育预防并重。要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案例资源丰富的独特优势,通过“‘3+N’法治进校园”活动形式,立足日常法治教育,着力预防违法犯罪,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法治信仰。三要力求创新特色,合力擦亮品牌。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主动意识、服务意识,不断完善工作体系、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整合社会资源,把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打造成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新讲堂、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新平台、社会治理创新创优的新名片。

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的落地,是“法院+”联动普法机制的生动实践和双方优势互补、聚力共创共建的有益尝试。下一步,蕉岭县人民法院将以基地揭牌启用为契机,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以“‘3+N’法治进校园”活动形式,推动形成法治实践、规则教育与习惯养成的良性闭环,通过与教育部门的联动,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辐射面,提升青少年的法治素养,积极助力平安校园建设,真正实现“聚力共建,法治同行”。

梅州日报记者:丘琼

通讯员:方静娜

图片由通讯员提供

编辑:张晓珊 林颖(实习)

审核:王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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