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陈金銮辞去梅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陈金銮辞去梅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3年11月27日梅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梅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因工作岗位变动,接受陈金銮辞去梅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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