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二次会议

6月5日上午,丰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若干事项。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邱翠茂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若旦、吴伟明、马扬闲、张良生、谢仕华,以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县长陈志国,县法院院长刘宇辉,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朱传讯,县检察院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气象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5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梅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联动执法检查工作报告;审议丰顺县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会议审议决定若干人事任免事项。

邱翠茂为新任命同志颁发任命书;新任命同志向宪法宣誓。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项。

丰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和丰顺县人民政府凌望远县长的提请,丰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徐淑斌同志为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许能洪同志为丰顺县林业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华锐同志的丰顺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特此公告。

丰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6月5日


丰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和县监察委员会张学鹏主任的提请,丰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焕拨同志为丰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陈洋同志为丰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特此公告。

丰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6月5日

丰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和县人民法院刘宇辉院长的提请,丰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和亮同志为丰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免去:

刘和亮同志的丰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特此公告。

丰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6月5日


丰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和县人民检察院李炎飞检察长的提请,丰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

曾恒同志的丰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特此公告。

丰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6月5日


丰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丰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设立丰顺县选举委员会,主持丰顺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邱翠茂

副主任:吴伟明 马扬闲 谢仕华

委 员(按姓名笔划顺序排列):

朱传讯 刘及华 刘明华 孙坚 邱劲铭

张世奖 张春梅 杨文 罗建科 罗铭

罗燕波 徐育琴 黄海满 廖俊洪 魏耀阳

丰顺县选举委员会即日起在县行政中心大楼416房办公。

丰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6月5日


编辑:李子莹

审核:蔡颜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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