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丰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四十一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主要精神,审议决定若干事项。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邱翠茂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若旦、吴伟明、马扬闲、张良生,以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县长谢定雄,以及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府办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省、市人代会精神,紧扣县委十四届九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按照县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安排,扎实抓好今年的各项工作,为推动丰顺现代化建设、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作出积极贡献。要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人大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要牢牢把握人大工作在“十五五”时期丰顺发展中的坐标定位,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谋划和推进各项工作。要紧贴群众所需所盼,围绕重点项目建设、代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深入调研,更好为县委决策出谋献策。要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关于召开丰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关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报告(草案);听取和审议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八次会议相关事宜。
会议审议决定若干人事任免事项。邱翠茂为新任命同志颁发任命书;新任命同志向宪法宣誓。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项。
丰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06号)
丰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丰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在汤坑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1、选举县人民法院院长
2、其他事项。
因特殊情况需对会议时间作出调整的,授权主任会议作出决定。
丰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3月27日
丰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0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和县人民政府凌望远县长的提请,丰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朱杭洲同志为丰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彩苹同志为丰顺县统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卢科峰同志的丰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徐名暹同志的丰顺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特此公告。
丰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3月27日
丰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0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丰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邹宇平同志辞去县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特此公告。
丰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3月27日
丰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0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经丰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表决,任命刘宇辉同志为丰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其代理丰顺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特此公告。
丰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3月27日
丰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和县人民检察院李炎飞检察长的提请,丰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免去:
黄业庆同志的丰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特此公告。
丰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3月27日
丰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11号)
根据陈彩苹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丰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丰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
接受陈彩苹同志辞去丰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特此公告。
丰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3月27日
编辑:张晓珊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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