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起纠纷 丰顺法院执行促和解

近日,丰顺法院通过线下查找、积极调解等方式,成功促成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马某(化名)与王某(化名)系朋友关系,王某因资金周转需要于2022年11月向马某借款,后王某于2024年3月20日向马某出具一份《还款协议书》,确认尚欠马某借款36000元。马某经多次催收无果,于2024年9月向丰顺法院提起诉讼。2024年10月,经丰顺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民事调解协议:王某确认仍欠马某按24000元计的借款本金;王某应自2024年10月起至2025年9月止,每月向马某还款2000元。

协议达成后,王某仅偿还2000元后便未再偿还任何欠款。无奈之下,马某于今年2月份向丰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责令王某向法院报告财产,但王某未按要求履行义务。后执行干警通过电话联系到王某,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但王某依旧置若罔闻。

今年3月26日,执行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马某提出对被执行人王某司法拘留的申请,执行干警根据马某提供的王某行踪线索,在王某经营的店铺内找到了王某,并对其开展释法说理工作,耐心劝说其履行还款义务,并明确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王某表示愿意还款但没有偿还能力,考虑到被执行人无法一次性偿清债务,执行干警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协调,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王某于协议签订当天偿还2000元,并于今年4月6日前偿还6000元,剩余欠款从2025年5月起每月偿还2000元,直至欠款清偿。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丰顺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依法用足各类执行措施,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全力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及时兑现。

通讯员:洪燕 陈文静

编辑:杨舒琳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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