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近日,丰顺县检察院办理一宗养老诈骗案件,该案被告人刘某打着“代办社保”等名号对多名老年人实施诈骗。丰顺县检察院依法向丰顺县法院提起公诉。经审理,刘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被骗资金。
“他说先帮我办理失业补助,之后可以转为终身社保,还说夫妻一起办理的话,会更加省钱划算。”被害人胡某在陈述时告诉检察官,因为认识刘某的家人,所以一开始对刘某十分信任,每次刘某说要缴纳费用的时候,他都没有怀疑,也没有仔细过问。
刘某供述,他以代办社保、失业补助为由,先后骗取了吴某、胡某等人共计50多万元。期间,为进一步获取被害人的信任,使后续诈骗活动顺利进行,刘某还给有关被害人打款所谓的“失业补助金”,或者利用被害人有求于他的心理进行“借款”。由于刘某系朋友或者朋友熟人的特殊身份,被害人并未对他提出的办理要求和费用存疑,从而陷入诈骗陷阱。但最终事情败露,刘某落入法网。
检察官指出,不法分子一般通过熟人关系获取信任,以代办相关业务为幌子,精准围猎中老年人的养老钱。检察官提醒广大老年人,要以此案为警示,增强防骗意识,警惕各种“套路”,切勿轻信他人口中的“能人”。
梅州日报记者:李盛华
通讯员:丰检宣
编辑:黄炜明
审核: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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