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法官进村诉前调解,亲属代偿促和解

掌上梅州讯 近日,丰顺法院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促使被告亲属代为偿还借款,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原来,小芳和小敏(均为化名)系朋友关系。2023年10月20日,小敏因急需用钱,便向小芳借款2000元,小芳通过微信转账方式转给了小敏。后小芳多次要求小敏还款,其找各种原因推脱,小芳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敏偿还借款。

承办法官了解基本案情后,考虑到本案事实清楚,案件标的较小,且双方系朋友关系,存在调解的基础,遂决定开展诉前调解。

由于小敏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小芳亦无法提供其它有效联系方式,2024年4月7日上午,承办法官前往小敏所在村委了解其的居住情况。在走访村委时,承办法官通过村委工作人员联系到了小敏的家公老刘。

“老人家,您的儿媳妇欠了小芳2000元,多次催讨都没归还,现在对方来起诉,要求归还欠款,这个事情您了解吗?”承办法官问道。

“大概情况我是知道的,现在年轻人的事情都是自己处理,我们作为长辈,也很少参与年轻人的事,现在她在外地打工,也没和家里联系。”老刘无奈地回答。

“希望您这边可以联系下您的儿媳妇,和她说明借钱不还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做人要讲诚信,人家当初借钱给你儿媳妇帮助她渡过难关,现在不搭理人家,也没有道义啊……”承办法官耐心说道。

“法官,我回去后会积极联系儿媳妇,让她还款给对方,如果她暂时没有能力偿还,我愿意代她偿还借款。”老刘说道。

当天下午,承办法官接到村委的电话,村干部告知法官,老刘已代儿媳妇小敏偿还借款,与原告小芳达成和解。

随后,法官与小芳、老刘取得联系,双方均确认了已达成和解的情况。不久后,小敏亦主动致电到法庭,其承认了与小芳之间的借款。承办法官向其耐心释法说理,小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深感愧疚。至此,该起纠纷便在诉前得以实质性解决。

法官提醒:民间借贷纠纷多是发生在熟人之间,往往以亲戚、朋友为纽带,借款人应该信守承诺,及时归还欠款。拒不归还欠款会让基于信任而建立的亲密关系破裂、双方产生矛盾,更会影响自己的个人信用和品格,其后果必得不偿失。

梅州日报记者:李盛华

通讯员:吕彩君 许钧剑

编辑:张晓珊

审核:练海林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