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不惧路远!丰顺法院异地执行促和解

掌上梅州讯 近日,丰顺法院干警奔赴深圳市,寻找被执行人的下落,耐心做其思想工作,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协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分期还款的和解协议,案件圆满执结。

贾某与徐某是同事关系。2021年10月,徐某以家人生病住院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多次向贾某借款共计87558元。徐某向贾某出具《借条》,约定利息按银行利息结算,未约定借款期限。徐某仅于2022年1月偿还了400元给贾某,之后未再偿还任何款项。贾某多次向徐某催收无果,于2022年4月向丰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后于2022年5月作出判决,判定被告徐某应返还原告贾某借款本金87158元及相关利息。判决生效后,徐某仍未履行支付义务。2022年8月,贾某向丰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马上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线上查控,划拨了被执行人徐某名下存款1058.52元并发放给申请人贾某,此后没有查询到徐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2022年间,被执行人徐某陆续向申请人贾某还款一万余元,之后未能继续偿还欠款。

2024年3月中旬,执行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贾某提供的线索,称发现被执行人徐某在深圳市龙华区的一家汽车维修公司工作。执行干警立即驱车几百公里,赶赴深圳市龙华区,在找到被执行人后耐心对其释法说理,做其思想工作,明确告知徐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在法律的威慑和执行干警的耐心劝导教育下,徐某承认了错误,表示愿意还款,但一次性拿不出全部案款,并提出了还款方案:双方确认剩余欠款为74621元,徐某当天先还款4500元,3月25日再还款2000元,余款于2024年5月起由徐某的雇主(汽车维修公司的老板)从徐某每月工资中扣除2000元用于偿还申请人贾某的欠款。贾某同意了该还款方案,徐某的雇主亦同意徐某在其公司工作期间每月帮其代扣工资给贾某。至此,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案件顺利执结。

梅州日报记者:李盛华

通讯员:洪燕 陈文静

编辑:张晓珊

审核:张贝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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