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容易还钱难?丰顺法院刚柔相济促和解

掌上梅州讯 近日,丰顺法院坚持刚柔相济,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通过释法明理,做其思想工作,成功促成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达成分期还款的执行和解协议,着力破解执行“钉子案”。

据了解,阿城(化名)与阿喜(化名)系同村人。2020年1月,阿喜向阿城借款,约定借款金额300000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阿城预先扣除了第一个月利息9000元后,于2020 年 1月陆续通过现金支付、微信转账等方式支付了271000元给阿喜,并转账了20000元给阿喜的哥哥陈某。后因阿喜未能依约支付利息并还款,阿城多次催收无果,于2021年6月向法院提起诉讼。经丰顺法院一审、梅州中院二审审理,最终判决阿喜偿还阿城借款本金271000元。

判决生效后,阿喜未能依照生效判决履行法律义务,阿城于2022年3月向丰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传票、报告财产令等文书,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账户,之后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且被执行人一直下落不明,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2024年1月24日,申请人执行人向法院提供线索称发现被执行人出现在家中,执行干警在接到线索后立即前往被执行人家中,但并未找到被执行人。3月6日,执行干警再次前往被执行人的家中,在发现被执行人后立即将其强制拘传至法院。执行干警先是向被执行人释法说理,耐心劝说其履行还款义务,并明确告知被执行人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表示愿意还款但没有偿还能力,因考虑到被执行人无法一次性偿清债务,执行干警同时也对申请执行人说明被执行人的难处,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协议签订之日被执行人阿喜先偿还5万元,剩余欠款从2024年4月份起每月的28日前偿还不低于3000元,直至欠款清偿完毕。

执行工作作为司法程序的最后一环,不仅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权益兑现,也是公众丈量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标尺。据悉,丰顺法院将以“如我在执”的工作要求,继续加大执行力度,进一步强化执行措施,提升执行质效,努力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梅州日报记者:李盛华

通讯员:刘志威 陈文静

编辑:张晓珊

审核:张贝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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