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法院:协助兄弟法院执行 共克“执行难”

掌上梅州讯  前段时间,丰顺法院积极协助湖北省洪湖市人民法院拘传被执行人并扣押车辆,保障异地执行的顺利进行。

据了解,李某与叶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22年4月经湖北省洪湖市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叶某于2022年6月20日前一次性付给李某借款50000元,并支付借款利息3000元,本息合计53000元。之后,因叶某未按调解协议的规定偿还欠款,李某于2022年7月向湖北省洪湖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立案后,叶某偿还了10000元本金,尚有43000元欠款未还。洪湖法院查询了解到,被执行人叶某在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注册了工商登记,名下开设了一间工厂。2023年11月30日,洪湖法院执行干警来到丰顺县,拟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希望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因担心被执行人拒不配合,且对环境不够熟悉,被执行人具体位置难以掌握,洪湖法院执行干警向丰顺法院寻求协助。

丰顺法院在接到协助申请后高度重视,立即抽调执行干警全力配合执行,顺利将案件被执行人叶某拘传至丰顺法院,并将其实际所有的一辆汽车扣押至丰顺法院。经过三个小时的释法说理,在法律的震慑下,被执行人主动承认自己的错误,并承诺将积极筹款还钱。

“今天的执行很顺利,非常感谢丰顺法院的大力支持和鼎力相助,让我们在异地执行也能够畅通无阻。”洪湖法院执行干警诚挚致谢。洪湖与丰顺虽相隔千里,但丰顺法院秉持着“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一盘棋”的执行理念,积极配合兄弟法院执行工作,打破异地执行的壁垒,切实推进高效执行,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通讯员:洪燕 陈文静

编辑:朱绮辉

审核:李艳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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