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丰顺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连续侦破2宗涉图斑毁林刑事案件,抓获违法嫌疑人2名,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
据了解,2023年11月,潭江镇枫坑村下窝超范围砍伐林木案件,超范围砍伐林木79立方米。


在法律的震慑下,12月8日,犯罪嫌疑人刘某烹投案自首,其对涉嫌滥伐林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日,对刘某烹实施刑事强制措施。

经查,梅州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八乡山镇小溪至滩良红军路新建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超出林地审批使用范围,毁坏公益林面积共51.29亩。2023年12月7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依法传唤犯罪嫌疑人黄某有到案接受讯问,其对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日,对黄某有实施刑事强制措施。目前,2宗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丰顺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负责人表示,下来,县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大涉林刑事案件侦查力度,确保全县森林资源持续安全和林区秩序持续稳定。同时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滥伐林木罪】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编辑:李舒宇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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