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和解协议不履行,法院促成被执行人当天履行完毕

掌上梅州讯  近日,丰顺法院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执行人马某与申请执行人黄某达成和解协议后仍然未能按照协议还款,执行干警再次跨市出击,耐心对其进行释法说理,最终促使被执行人马某当天履行完毕。

黄某与马某是相识多年的朋友,2021年3月,马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黄某借款17000元,双方约定于2021年8月30日前还款。借款期限届满后,马某仍然未能还款。2022年8月,黄某将马某起诉至丰顺法院。2022年9月,丰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马某返还原告黄某借款17000元。判决生效后,马某仍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2023年1月,黄某向丰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线上查控,除了划拨被执行人马某名下存款756.42元以外,没有查询到马某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2023年6月初,执行干警接到线索称发现被执行人马某在惠州的活动地点,立即前往惠州市惠阳区。见到被执行人马某后,执行干警对其耐心释法说理,做其思想工作。最终,马某承诺分期履行,每月还款2000元给申请执行人,直至还清为止,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然而,和解协议签订后,马某仍然未能按照协议进行还款。

2023年10月,申请执行人黄某再次向丰顺法院申请执行,法院恢复对原生效判决的执行。

2023年10月26日,执行干警再次前往被执行人在惠州市的住所地,明确告知马某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督促其履行义务,如不履行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法律的威慑和执行干警的耐心教育下,马某主动承认了错误,并一次性将欠款还给了申请执行人黄某。

下来,丰顺法院将继续用足用好强制措施,在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同时,强力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通讯员:洪燕 陈文静

编辑:朱绮辉

审核:王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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