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县市场监管局引导地方特色美食店成功注册商标 ,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上梅州讯 “终于拿到商标证了,来来来, 帮我们拍张照来。”丰顺县埔寨镇光头饭店负责人张喜一脸兴奋地说。

埔寨镇因荒埔草多而得名,素有利用山坡草地放养水牛的传统,当地人一直有利用新鲜牛肉煮水粄的传统。近年来,丰顺县开发温泉文化旅游,外地游客每年前来埔寨镇观看传统的火龙表演,顺便品尝了当地牛肉店的新鲜牛肉,“鲜、嫩、脆”的埔寨牛肉让他们成了“回头客”。一传十、十传百,埔寨牛肉“火”起来了。在每日数以千计的“食客”当中,外地食客便占了八成。不仅如此,许多外出乡贤回乡后,也会专门驱车前往埔寨镇,一享埔寨牛肉的新鲜美味,找到家乡味。目前,仅圩镇就有20多间新鲜牛肉店。

丰顺县埔寨镇光头饭店作为埔寨牛肉店之一,生意红火,但一直对于商标注册并不感兴趣,认为自己现在规模小,用不着注册商标。

“如果别人注册了你的商标,你没有经过商标权人的许可,是不能使用的,否则就侵犯了别人的商标权。”在相关部门、领导的引导下,张喜意识到商标的重要性,迅速对“埔寨光头”商标进行了申请保护。

近几年来,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积极引导和支持辖区内中小企业加强商标品牌建设,挖掘培育新兴品牌,支持传统品牌创新升级,支持企业树立商标先行的品牌意识,提高中小企业申请注册质量,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塑造深入人心的企业品牌形象,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第五十八条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编辑:罗欢欢

审核:蔡颜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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