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2次会议

9月3日上午,大埔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在县人大综合楼三楼会议室召开第22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报告,并进行了人事任免。

大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红梅,副主任邓玉伦、邓立新、张长先、罗振康、邝金禄和委员们出席会议。副县长葛志发,县检察院检察长王青,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罗伟国,县法院、县府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医疗保障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组组长,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职以上干部,各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会议由张红梅主持。

会上,张红梅组织与会人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审议通过了县政府关于2023年县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等报告;听取审议了县法院关于发挥能动司法作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经表决通过,同意个别县代表辞去代表职务的申请。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张红梅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张红梅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应有的贡献。要全面加强财政经济领域监督。把好预算执行监督关,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政府加强债务化解,守住“三保”保障线。要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监督。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周密部署、完善方案,确保工作落实。县人大常委会要开展专题调研,持续跟进,强化监督。要加强对医保服务质量的监管。持续强化医保政策宣传,优化服务功能,加快信息化建设,深化异地就医结算,提升医保经办水平;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守好人民群众“救命钱”。要提高防控能力和风险化解能力。持续深化司法体制和诉讼制度改革,积极回应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中的司法问题。要发挥省财政资金效益。各镇人大要强化经费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加快形成实际支出,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要深化代表联络站“三化”建设,打造各具特色的代表联络站。

编辑:黄炜明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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