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近日,一起关于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案件,在大埔法院执行局的妥善处理下,成功促使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法定义务。
据了解,本案涉及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逃避执行,被执行人采取了转移财产的行为。面对被执行人的不配合,大埔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向其发出了拒执犯罪风险告知书,明确告知其法律责任和后果。
在法律的威慑下,被执行人开始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将转移的2.9万元转回原来的银行卡内,并积极与申请人联系,寻求和解。执行干警抓住这一时机,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耐心讲解法律知识和执行程序,引导双方理性看待问题,寻求解决方案。
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经过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现金支付了8万元给申请人,法院划扣被执行人名下存款1.5万元,剩余货款本息22万元将以分期还款的方式进行偿还。同时,被执行人表示将积极履行和解协议,并承诺不再采取转移财产等逃避执行的行为。申请人也对大埔法院的执行工作表示认可,并感谢法院为其挽回了经济损失。
大埔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从“拒不履行”到“主动履行”,《拒执犯罪风险告知书》不仅仅是一份严肃的警告,旨在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否则将移送追究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承担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同时,也是一份善意的提醒,遏制被执行人的侥幸心理,敦促被执行人及时自觉履行。
梅州日报记者:洪国栋
通讯员:古俏聪
编辑:李舒宇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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