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检察与陕西省扶风县检察院共同开展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异地帮教工作

2023年12月,未成年人张某某因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被移送大埔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发现张某某因法律意识淡薄触犯刑法,鉴于其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且是即将高考的高三在读学生,大埔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并设置了考察期。因张某某居住在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为落实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工作,保障帮教效果不打折扣,在与扶风县检察院充分沟通后,大埔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委托扶风县检察院让张某某在“家门口”接受考察帮教。

实地走访,帮教“迷途的你”

为有效开展监督考察,大埔县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专程前往扶风县检察院就张某某的异地观护帮教进行协调对接。在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异地帮教工作衔接会上,大埔县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向张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宣读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随后两地检察院与张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共同签订了《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协议》,明确观护帮教的具体内容和权利义务,并为张某某制定了包含心理辅导、法治教育、公益活动等内容的个性化帮教方案。

齐心协力,挽救“犯错的你”

两地检察院针对张某某犯罪行为,先后对张某某进行训诫,重申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间应遵守的法律规定以及违反规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并结合张某某的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及家庭情况,对其开展法治教育,帮助其提高法治意识,树牢正确“三观”。同时,针对张某某家庭监护缺失问题,大埔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张某某的法定代理人制发了《督促监护令》,督促加强监管教育。扶风县检察院则对张某某的法定代理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帮助提升家庭监护能力,合力做好张某某的考察帮教工作。

宽严相济,感化“成长的你”

为深入了解张某某家庭情况,细致开展帮教考察,大埔县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对张某某进行了家访。通过走进张某某的原生家庭,与其进行面对面的交谈,直观了解其成长环境及生活现状,同时认真听取张某某家长的反馈意见,便于日后更有针对性地调整帮教方案。家访中,张某某还主动跟检察官分享了近期在生活和学习上的收获,他说道:“感谢检察机关给我重新改过的机会,我一定会服从监督考察,认真改过自新,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检察机关异地合作、共同帮教,打破了距离的限制,有助于涉案未成年人接受“家门口”检察机关的关爱和教育,更好地回归社会。下一步,大埔县人民检察院将严格按照监督考察协议内容,能动履职,积极作为,全方位做好涉案未成年人的精准帮教工作。

编辑:李舒宇

审核: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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