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7次会议

1月16日下午,大埔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在县人大综合楼三楼会议室召开第17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大埔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初审通过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日程安排等会议相关事项、相关报告,并进行了人事任命、补选市人大代表。

大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红梅,副主任刘辉堂、邓立新、张长先、邓玉伦、罗振康、邝金禄和委员们出席会议。副县长葛志发,县法院院长陈声欢,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罗伟国,县检察院、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各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会议由张红梅主持。

会上,张红梅组织与会人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大埔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关于邀请列席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人员的决定(草案);初审通过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县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拟在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大埔县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及修订说明,以及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日程安排(草案),各代表团的组成和召集人建议名单(草案),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成员建议名单(草案),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成员建议名单(草案)。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按照法定程序要求进行了人事任命,张红梅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补选了2名市八届人大代表。

张红梅强调,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转化为听党指挥、为党尽责的实际行动。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确保人大各项工作都能把准政治方向、落实政治要求。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精心筹备好大埔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同时要紧扣“百千万工程”和群众关切问题,认真收集整理好社情民意,为在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做好充分的准备。

编辑:林仪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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