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讯 近日,大埔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借车去抵押的诈骗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池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8000元。
据悉,2022年2月19日,为偿还个人债务,池某以借车回家取东西为由骗得好友轿车一辆,价值116057元。随后,池某将该车质押给他人,签订了抵押借款协议及逾期变卖委托书。案发后,池某向公安机关自首,轿车已追还被害人,并已退还质押借款30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梅州日报记者:洪国栋
通讯员:古俏聪
编辑:黄炜明
审核:练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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